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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重 发 现   轻 雕 刻 

 

      石大金

 

雕塑家刘开渠先生指出:根艺是美术领域中一个独特门类,重发现,轻雕刻,删削讲究巧妙。他一言道破了根艺创作的特点和应遵循的原则。我们根艺作者必须认真学习,深刻领会,切实遵循这一原则,创作出更多的优秀作品,为发展我国经济,弘扬民族传统文化,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作出贡献。

我们认为重发现,轻雕刻这一创作特点,是由根之天趣、根之特性所决定的。

世界各门艺术都有其自身的特点,根艺由于取用的材料不同,便产生了独有的艺术特点。大自然能在泥土里创造出美来,根艺由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创造出独有的特性,它不但具有多变性、可塑的局限性、美丑合一性,还具有色调美、曲线美、形态美、抽象美、粗犷美、残缺美。根材是根艺创作的主体材料,根材本身的固有特性直接决定根艺品的形象,它的自然美是构成作品审美价值的重要条件。但是一件原始根材的本体并没有艺术生命,也不是所有的根材都能成为根艺品,这就需要根艺作者用慧眼反复观察认真发现,有了原本的发现,才有艺术的创造。同时,观察发现又决定着根艺造型的准确程度和生动程度,作品主题的确定,也是通过观察发现来实现的。因此根艺创作的过程是发现、否定、再发现、再否定,一直到满意的过程。所以根艺创作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重发现

对根艺的观察发现,首先应注意形象。马驷骥同志指出:如果一个根,本身没有什么形象特征,那就无法利用它创作根的艺术形象,只能作木雕材料使用。因为根的形象是根艺创作的前提,特别是对象形型根艺品更为重要。如果根材没有人物、飞禽走兽、蛇虫鱼虾的基本形象,要想创作出象形型的根艺品是不可能的。但是光注重形似而不注重神似也是很不恰当的。中国传统美学历来重视神似就是神气表情,神态动势。如果一件作品只有而无,就等于是一件标本,则应视为下品。所以在观察发现中既要注意形似,更要注意神似,在构思、裁截、造型时,要以,因

在根艺创作过程中,对根材的基本形象确定后,发现缺少一个眼睛,缺少一只手或一条腿,该怎么办?有的人则主张对所缺的眼睛应该补挖,对所缺手或腿应该补上,我们认为这样做势必破坏根艺的自然美。根艺品具有独特的残缺美特点,自然界的根材,多数是不完整的艺术形象,根艺品的制作要受到根材自然形象的限制。所以根艺作品大都表现出似与不似之间,所缺部分应该让观赏者去想像,去补充,去再创造。同时要明确,艺术应该讲究含蓄,留有空白,不能求全求实。根艺作品应该贵在形象的精神和意趣的表现,不应该在形象的肖似和细节的真实上过分地苛求。

根艺创作贵在发现,这就要求根艺作者具有绘画、雕塑、音乐、舞蹈、文学诸方面的素养。因为具有以上各方面的素养,对根材形象的发现便具有特殊的敏感,所创作的作品也有较高的艺术性。否则,所创作的作品,也就缺乏艺术价值。因此,我们认为根艺创作者,必须在文学艺术上加强学习,不断提高,只有这样才能掌握和运用根艺创作的特点,创作出更多的优秀作品。

根艺创作的另一个特点,就是轻雕刻,这也是受根材固有特性所决定的。因为根材是天然造化美的独特的有个性的根,对这些根材的选用、取舍都离不开根材本身的自然天趣之美。所以根艺作者在创作中,应该在保护自然天趣之美的前提下,进行因材施艺,这就决定了根艺品在加工制作时只能采取轻雕刻的创作手法。根艺作者们对根艺作品应该保留自然美的特征,在认识上较为一致,但在雕刻程度上持有不同意见,有的主张不雕,有的主张少雕,有的主张多雕,有的主张精雕细刻。我们认为多雕、少雕或不雕,要视根材的原始形态和所表现的内容而定,既不可过之,又不可不及。所谓过之,就是雕刻过头,拼命追求逼真、细腻,结果破坏了根之天趣,失去根的自然美。应该说根艺和木雕是截然不同的,根艺是要受根材制约的,木雕则不受木料的制约;根艺是七分天成,三分人作,木雕则完全是人工所成;根艺离不开根材自身的自然天趣之美,木雕则全靠雕刻去塑造形象美,因此根艺的创作不能用木雕的处理手法去完成。所谓不及,就是认为不用加工就可以成为根艺品。马驷骥同志指出:根艺品虽然一再强调尊重和依靠自然根的原来形态,但也不是根的自然形象的重复和再现。它是通过人的创作,赋予自然美形态的新生命,从而表现美和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。否则,将会流于自然主义,就不成其为一门艺术了。的确有些原始根材虽然可以给人以美的享受,但是非人造之美不属于艺术的范畴,并不等于是艺术,只不过是一块没有生命的根材而已。根艺创作应该把根材的自然美和人工的艺术美巧妙的结合起来,达到源于自然、高于自然的理想艺术境界。是根不成艺,成艺在创造,这两句话恰当地道出了自然美和艺术美的辩证关系,这样既可避免自然主义的表现手法,又可表明人的主观能动性在创作中的作用。

总之,重发现,轻雕刻是根艺创作自始至终必须遵循的原则,只有这样才能使根艺之花开得更加鲜艳。

(作者为中国根艺美术学会会员,江西赣州市根艺石艺美术学会名誉主席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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